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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浙江绍兴人,居民户口,1954年9月5日出生,去年退休,有退休金可领。二年多前进入一单位做门卫工作,今年8月31日在上班途中遭遇一正三轮摩托车碰撞,送医院,在9月23日救治无效死亡,医药费花了82000多元,摩托车主无牌无证无保险,现交警认定三轮摩托车主负全部责任,肇事家里很穷,陪不出钱,只陪了12万元,后面的钱陪不出来,说只能去坐牢。请问我向法院起诉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来向我爸爸单位提出赔偿,由单位向肇事追偿,这个官司胜诉有概率有多大?打官司赢了费用要多少(事后支付),败诉又要付多少费用。厂里保有团队意外险,本来如果想能赔到20-30万以上因为额外所得也不想问厂里赔了的,可厂里就是不肯告知 我可以赔多少。

交通事故
2015-10-26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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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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