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4月份进入公司,公司规定是满半年给交保险,满半年之后这期间公司曾经两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但每一次我们写完了他都不盖公章,不给交保险,只是做做样子,现在已经是2015年6月了,工资才发到2015年3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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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给职工办理保险,并且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有过错,搜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后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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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关费用,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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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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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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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支付11个月的工资,对于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仲裁或者诉讼,拖交社保,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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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