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上保险且已过补缴时限造成职工损失怎么办
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2009---2013年期间未给我上保险,我现在想找单位给我补缴能办吗,听说补缴保险时限是2年,如果不能补缴我的保险,给我造成的损失能让单位补偿吗,法律条例的规定是什么,请贵律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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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保险就属于违法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对于保险是采取不予处理的态度的,所以这给劳动者的维权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针对于您的情况律师建议您可以先自行补缴保险,然后凭缴费凭证向单位主张给付。如果确实不能补缴保险,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给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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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保险就属于违法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对于保险是采取不予处理的态度的,所以这给劳动者的维权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针对于您的情况律师建议您可以先自行补缴保险,然后凭缴费凭证向单位主张给付。如果确实不能补缴保险,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给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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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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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与律师联系,以便于给您解答。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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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话是可以直接的电话说明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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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保险就属于违法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对于保险是采取不予处理的态度的,所以这给劳动者的维权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针对于您的情况律师建议您可以先自行补缴保险,然后凭缴费凭证向单位主张给付。如果确实不能补缴保险,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给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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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我加你到当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不成的话,就单位未缴纳保险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您有其他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随时拨打我的电话或来律所与我面谈,免费法律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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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