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2015年1月19号入职于广州一家公司,到现在还未签订合同;3月初我怀孕了,因为妊娠反应严重,3月20日口头跟上司表明辞职意愿,后因岗位招不到人,4月21日经理跟我说再做一段时间,等她招到人再走,我答应了,并告诉她我可以继续上班,直到5月26日,她招到一个人,叫我跟他交接工作并带他一个月,我当时就表明态度说我不辞职继续上班,经理说我怎么不早说,人都招到了。本来按入职说的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购买社保,但到现在依然没有提转正没有买社保,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注:我现在已经怀孕20周了!各位律师朋友们,帮帮我,不尽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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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解雇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产假工资等;你也可以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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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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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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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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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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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