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离职前公司要求我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要求”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精英,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得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这条是竞业协议内容吧?是有效的么?如果是竞业协议,但是并没有规定补偿金内容及数额。
2. 另外,其中还规定“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三年工资的违约金和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2. 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个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这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内容是正确有效的么?违约金要赔多少?需要具体规定么?
在此先感谢您的帮忙解答,多谢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