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铺或者房屋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发生严重损毁,房东手里有一份与之前租户签订的租赁协议尚未到期,但这份合同的相对人早已搬走,双方当时只是口头终止了合同,并没有留什么凭证,于是房东拿此合同诬陷合同相对人是其依然在租赁并要求赔偿。请问1.这种情况下该由谁承担责任,是依照找到实际承租人,还是按找合同相对人? 2.房东的主张合理吗,能得逞吗? 3.合同相对人是不是就百口莫辩了,反驳的话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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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实际承租人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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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详谈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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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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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承租人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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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