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某某学校老师,于2012年8月26日签订合同入职,于2014年7月10日,接到学校通知说解除合同,但仅经济补偿2个月。我认为是违法解除合同,须赔偿4个月工资,另外,没有提前30天告之我,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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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一年折算两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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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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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除为N+1,违法解除就是双倍即2N,没有额外的提前通知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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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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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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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解除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2个月工资的赔偿。建议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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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学校应赔偿四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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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