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一位工人施工时由于操作不当,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造成了脾破裂腰椎的横突骨折,已经做完脾切除手术,现在协商赔偿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1.他是湖南娄底人,刚从湖南到我单位20余天,赔偿的工资标准是按北京的,还是按娄底的。2.我们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是否算在赔偿金里。3.他操作不当是否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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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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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应属于工伤,医疗费法律规定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但如果你公司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那只能由你单位来承担了,因为如果你公司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应属于你公司应负担的,所以不存在算在赔偿金里的问题。即使他本人操作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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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是按照事发地标准。
追问:石律师您好!那是按我们实际给他发的工资,还是北京市平均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算在赔偿金内吗?现在他的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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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工伤,如果是在北京工地出的事,通常情况是适用北京的标准,因为法律规定赔偿标准是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标准。因为医疗费法律规定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但如果你公司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那只能由你单位来承担了,因为如果你公司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应属于你公司应负担的,所以不存在算在赔偿金里的问题。即使他本人操作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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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北京的,他操作不当你要有证据才可以。赔偿金和医疗费不是一回事。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来访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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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