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目前有员工在2011.3.2至2012.3.1签了一份固定期合同,2012.3.2又续签了一份固定期合同,合同期限是2012.3.2至2013.3.1,2013.3.1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签任何合同,但一直在我司工作,请问现在是否需要补签合同,如果需要补签合同,那么可否签订3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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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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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不签,不然有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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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同意,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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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需由你自己决定,但如有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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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