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向你请教个问题:我跟单位签了3年合同,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但合同中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至今未得到正式录用通知;合同中有“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如果造成甲方损失,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损失赔偿如果难以计算,按照不低于合同解除前六个月的全部工资收入的标准向甲方赔偿,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除外”,我该怎么办?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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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不允许约定违约金的,除非用人单位对你支付了培训费用,约定是无效的,只要你提前一个月向单位辞职就可以了,违约金的约定法律上不支持,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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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造成损失无证据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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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没有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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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随时辞职,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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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试用期内的话,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走人了,无需赔偿,有疑问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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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