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去年在xx的一套房子,买的时候售楼小姐忽悠的很厉害,前后楼间距吹牛有45米,容息率2.1,当时有优惠活动,没多想就交了首付款了。交完首付款和定金一个月后,实地去看房,发现在建的楼房并非像售楼小姐所说的那样,楼间距只有33米,少了三分之一,导致9栋的采光很差。就跟开发商要求退房,定金2万不要了也要退,可是他们以房子已经备案为由,退房违约金要按合同上规定的总房款10%收取,备案是他们私下单方去弄的,没有通知我们,也没有我们的参与,更没有我们买方的授权。现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也没有用签,他们就要求按买卖合同上的条款支付违约金,这个是否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