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请了2天假,因之前在同事面前提过不想干了,后来领导知道了,就在我请假期间招了一个新员工,之后打我电话我没接,之后发我短信叫我去交接一下我没去,后来我在公司上班14.5天1000多的工资一毛没给我,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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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上班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追问:我有在公司的考勤卡,还有就是劳动局和他们都是一伙的,到时他们说是我主动辞快工走的,不给我钱怎么办,我能拿到钱的几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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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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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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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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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向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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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