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9日进了一家药店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包括3个月试用期(7/10~10/8),9月20日查出怀孕并告知公司,公司得知后就说要给调到一离家很远的门店“帮忙”,并降低工资,要么就自己离职。这几天都在跟公司领导谈这个事,按现在情况看,也不想再呆在这家公司了,只想争取回属于我的权益。只是这一失业,不仅没了工资,连生育保险也没了。请问如果公司辞退的话,该公司该赔偿多少?
另,因这份工作是一“朋友”介绍进去的,怕事情搞大了会影响到该朋友(在该公司当一领导),所以现在还在考虑是否要通过仲裁解决。
盼求指点!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