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经过我的介绍现在的老公买了一套我家亲戚单位的内部房,当时老公交了20%的首付款,单位当时也只是开了一个收据,剩下的全部房款上个月一次交清了,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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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归你老公所有,但如果离婚,他需要补偿你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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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咨询电话:1555512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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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百分之二十首付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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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首付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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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