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亲给我买了楼房底座,价值22万元,写的我的名字。但是钱都是我父亲出的,而这些年也我父亲还的欠款,房子出租了,房租也是每年我父亲收的。买房子的时候父亲也没明确说是给我们俩的。请问,这算夫妻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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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此房首先推定为你所有。而又因在婚后取得,故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回复如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以示对辛勤劳动律师的小小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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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当时明确表示给你则属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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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就属于共有财产
现在如果涉及离婚,那么我可以出主意,尽量让房子归于您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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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