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七年前,我和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哈尔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去年在日本驻地市役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两人签署了关于财产和其他事项的离婚协议。没有孩子,也没有争议,所以他们没有通过法院,而是自己申请。由于日本没有离婚证明,所以在他的户籍资料中有两人已经离婚。目前,我的国籍仍然是中国。我们必须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吗?离婚需要哪些信息?两个人是否应该同时到场?你想回到户口所在地吗?办理涉外离婚的单位名称是什么?谢谢!

婚姻家庭
2024-04-02 00:49: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不需要回原籍,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回到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过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针对涉外婚姻离婚的话,你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然后是你们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结婚证。以及对方,就是外国人的一方,委托中国律师的证明材料等重要材料。
  •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和外国人结婚应该在哪里登记办理
婚姻家庭 315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婚姻家庭 105
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涉外婚姻 138
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家庭 3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