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二房东,现在房客违约,但是押金在中介手里,如果中介和房客是一伙的,我怎样才能拿到一个月的押金? 我在什么时候处理这事比较好?是等到租期到了以后呢,还是现在?
我每次是29日付房东下两个月的房租。房客和我签的合同是从2010年9月15日到2011年2月14日总共5个月。合同里房客是应该住到2月14日,但现在房客不想租了,她只想住到1月14日,因此没有付2011年1月15日到2011年2月14日的一个月房租,她算违约吗?
但是这个房客是15日搬进来,等于我是预先付了半个月的房租,和现在的房客是合同写好用我的名字付房租的,但是这次她违约用她自己的名字付房租,而且只付了一个月,我怎么样才能回来那半个月的房租,房客这个月14日搬出去,但房租已经付到1月29日了,我也不想再去住了。
一开始是没有通过房东同意我转租出去的,但是后来房东知道后,也默认和同意了转租,这样同现在的房客的合同时有效的吗?
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房东肯定不会还我押金,我怎样才能从中介那里拿到一个月押金,而且我要房东还我1月14日到1月29日的房租,但他说只很给谁给他打钱的那个人,但是现在的房客违约没有用我的名字打最后一次房租,我怎样才能从现在违约的房客拿回这半个月的房租啊?
现在的房客没有和房东签合同的,那为什么房东一口咬定租金还给最后一个付房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