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我从08年8月初开始租房一年,已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分两次付清,第二次付租金在09年1月6日前(合同中已写明)。但本周二,房东过来,让我在08年2月份退房,理由是房子已卖,且态度十分骄横,我很不爽,准备起诉她。
各位大律师,您看我有胜诉的希望么?
另外,1、我这里只有一份租房合同;
2、胜诉希望几层;
3、我需要掏多少钱打官司;
4、能持续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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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还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房东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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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还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房东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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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带有关材料来我的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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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