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湖北的一个普通打工者,2009年6月上午11点在黑龙**建筑工地装修抹灰中摔了下来,经诊断: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里面上了钢板和钢钉(一年半后或者二年还需要二次手术取钢板),因为我是一个没有资质的自然人雇佣的,所以和建筑单位索赔并申请工伤认定,在一系列的申请中,劳动局做出了工伤认定,单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也维持了我的工伤认定,单位有上诉至初级法院,初审也认定了工伤,现在二审刚结束! 我想咨询您的是:第一:如果二审不认定工伤,我怎么办? 第二:如果认定了工伤,接下来的详细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三:如果鉴定是9级伤残,大概能赔偿多少钱?8级又能赔偿多少钱?我月工资4000多吧, 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抽时间给我解答一下!衷心的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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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二审已是终审,如对二审判决不服的话,你只能在二年内提出再审请求,或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抗诉。2、二审维持工伤认定后,接下来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你的伤残等级,接着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你赔偿了。单位不愿主动支付的话,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3、具体赔偿数额可委托律师为你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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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二审不服的,在2年内申请再审,工伤认定后,可以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你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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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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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