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和一外资贸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再前几天收到口头通知要给我减薪,本人不同意,并且一直都是拖欠工资,也没给员工买社保,所以我想和公司解除合同,但公司不愿意给予经济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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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数额要看你的工作年限及你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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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可以先向劳动部门投诉,若问题得不到解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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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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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