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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1年12月与工行签定的合同,一年签一次。于去年12月份解除了合同。也就是签了两年。按劳动法和合同上所定的应该赔偿我2000多元钱的。但四川省分行出了一个文件,就说这个赔偿金没有了。那么我能不能拿回这个钱呢?

劳动纠纷
2004-03-28 18:56: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是不是我们应该按合同规定,而不是根据那一个文件,如果投诉的话能不能拿到?该找哪些部门呢?谢谢!
  • 但是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话。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而且合同上也有这一条。
  • 那我应该找那些部门呢?他是根据“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2001)280号文件不支付的。有可能拿到这个钱吗?
  • 你应该拿到此补偿款,因为合同有明确规定。
  • 企业置换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我还在新公司工作,我的置换金 如何取得?
  • 通过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如果董事会成员都没有按规定入股,这样的公司合法吗?
  • 如果是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那么是不存在补偿或赔偿的问题的。
  • 那就按合同履行啊。由用人单位付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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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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