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年前开的过桥米线,和房东签了四年合同,到今年十月份整三年。今年五月份收到通知,原来和我们签合同不是房主,我们是第三方租赁,原房主租给我们这个房东,我们这个房东又转租给我们。现在大房主发现有第三方租赁,以违约为由,要收回房子。我们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大房东要收回房子,可是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造成的损失应该怎么算?我们和第二方之间应该算诈骗对吧?开庭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
你好,你和第二方之间不属于诈骗,只能是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向第二方要求赔偿损失。
-
您可以要求租给您房子的人给予合理赔偿,具体细节建议详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
未经出租房同意转租无效,你可想转租方要求赔偿
-
诈骗算不上,你们的损失可以要求第二方赔偿。
-
由于你和第二方之间属于转租,是无效合同,所以大房东可以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可以向第二方索赔,第二方属于欺诈。为了降低损失最小的话,应当协商解决。如有不明之处可以给我打电话:6714558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