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

找法网 2018-07-10 仲裁 39人阅读
仲裁调解
当双方对一项事情发生分歧产生矛盾,自愿将判断孰是孰非的权利交给法院,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可以进行调解,采取调解方式结案。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我们在发生劳动纠纷后,通常是先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往往在仲裁时会先进行调解。而经过三方达成劳动仲裁调解书,之后又不服的,那么,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按以下处理:一种是劳动者不服,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种是用工单位不服,用人单位在有相关证据的条件下,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
就劳动仲裁,在仲裁前会先进行调解,争取尽快结案,但是,先前拿到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何法律效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具体作用?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调解书法律效力如下: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签收后生效,因此调解书一经签收,当事人不得反悔,但在签收之前应当允许当事人反悔。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这是因为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就是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制作调解书时实际上审理已经完毕。所以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仲裁庭没有必要再经过仲裁程序重复已经完成的审理,而直接裁决即可。...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处理的,劳动仲裁会先进行调解程序。那么,劳动仲裁调解要经过哪些阶段?具体是怎么介绍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1、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2、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3、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
对于劳动仲裁,是为解决劳动争议而进行的,不过,在仲裁开始前会有调解的过程。那么,劳动仲裁调解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劳动仲裁调解法律规定,具体有如下: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第十二条当事人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调解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劳动仲裁中的相关调解条例有以下: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
因为发生劳动争议,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处理的,会先进行劳动仲裁调解程序,但是,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有怎样的效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与自行和解不同,仲裁调解协议送达生效后,不得反悔,具有强制执行力。2018最新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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