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据诈骗、贷款诈骗、行贿案
金融票据诈骗、贷款诈骗、行贿案(以下用的是化名)[案情介绍]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1994年下半年,被告人麻某因经营不善,急需资金,听信秦某等中介人的建议:付给引资人及存款人高额利差,找金融机构协商按引资存款抵押贷款。被告人麻某、姜某、李某、何某以月息3%至8%的高息引诱中介人四处拉款存入指定银行后,采取伪刻存款户的印章,或在存款户保证书上添加内容假冒存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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