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释义:  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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