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重处罚。
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隙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辩护意见
本案是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例,本案委托人在该组织中属从属地位,作用较小,本人着重从起参与的个案进行辩护,由于本案第一、二、三被告人均提出无罪辩护(关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出无罪辩护)。本案在当地影响力较大。以下附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委托,我为xx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
方某、胡某、王某、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从轻处罚
审理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方某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被告:胡某、王某、曾某案情简介:2012年4月,在杭州市某工地,被告人方某、胡某、王某、曾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被告人王某在施工架子上踢了方某头部一脚而引发双方互扔钢管。被告人王某持方木击中被害人蒋某头部致其倒地并之脑颅损伤死亡。被告人周某被打致轻伤。承办过程:被告人方某参与程度较浅,主观恶性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