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五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魏某利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
一、基本情况案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告人:魏某利,男,1974年9月13日出生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鹤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6月12日因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经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鹤壁市公安局逮捕。被告人:邢某国(又名邢志某),男,1977年5月20日出生。....
李某党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单件性质组织、故意伤害
一、基本情况案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被告人:李某党(绰号“党娃”),男,1973年11月13日出生,湖南省人沅陵县人,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曾因吸毒于2003年10月24日被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2年,2005年7月9日解除劳动教养。2006年8月26日因寻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