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
再审辩护词(刘某等私分国有资产案)合议庭:本私分国有资产案最需要查清的无非是钱的来路与去路。一、二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裁判所谓的“私分”根本不能成立,被告人刘某无罪。关于第一次“私分”:同案被告人王某在2009年4月24日向常德市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的侦查人员供述其他人员的发放标准为7千元;而被告人姚某在2008年12月16日向鼎城区检察院(以下称区检)的....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案情】金大胖于2015年被聘请到长城@##@公司担任财物负责人职务。2015年5月,金大胖家急需20万元资金周转。为掩人耳目,于同年7月请人到银行办了一张卡,金大胖虚记了两笔费用共计20万元元,让管理资金的谢某某将这20万元通过网银转入卡上,金大胖将钱从卡上取走,随后他将该款存入自己银行卡。2015年年底,公司查账,案发。案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