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刘某非法吸收存款罪成功缓刑
案情简介被告人刘某1979年生,在2014年至2015年年间伙同吴某、赵某在杭州市拱墅区某有限公司等地,以购买基金产品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由,通过王某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销售中国黄金金店基金,非法吸收李某、诸某等人投资款共计600万元。被告人刘某于2016年4月8日被民警查获归案。被告人刘某已退还非法获利人民币15万元并扣押在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吸收公众....
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例
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例---渭南市刑事优秀辩护律师杜凯【案例】张某为渭南临渭区某某城中村人,因周围朋友教唆,开始吸毒,并偶然给别人送毒品赚取中间费用,2013年3月公安机关在办理其它案件是在其住处搜到11.5克海洛因,经多次讯问,张某承认是自己吸毒购买的。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什么是非法持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