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释义: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r7年3月14日修订)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时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3月31日)   

    一、立案标准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案

  1.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出售出入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修订发布)

  第二十四条 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境入境证件的,处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知识
更多 >
找法网 > 罪名库 >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