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怎么构成
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统称“开设赌场”的行为。该行为还包括利用网络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网络赌博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当然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营利目的作为法定要件。
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案情简介:2011年,赵某结伙在某山上开设赌场,后又联系被告人张某及周某等入伙共同经营。在开设赌场期间,先后雇佣汤某等人为赌场工作,数人按不同比例分别抽取提成和薪资。随后,其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承办此案。承办过程:本案中,办案难点在于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多达几十人,如何认定每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量刑?由于本案中被告张某属于赌....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陶某提议并与项某、曹某经事先商量,决定聚众赌博,由陶某安排赌博场所及联系赌客、项某负责抽头、曹某负责记帐及保管抽头款,非法获利除供参赌人员洗浴、吃饭消费外,供陶某、项某、曹某赌博和共同消费。2011年9月,三人先后在休闲中心等地,纠集朱某、陶某某、陆某等十多人以“牛牛”形式进行赌博十余场次,从中共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2011年9月13日晚,陶某、项某、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