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告人丁某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案
贵州省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黔04刑终80号原公诉机关贵州省安*市西*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丁某,女,1960年9月20日出生,住安*市西*区。因扰乱公共秩序于2017年3月14日被行政拘留十日。2017年3月24日,因涉嫌犯扰乱国***工作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现押于安*市第二看守所。委托辩护人杨忠勇、覃富军....
普X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撤销刑事立案
普XX因本村征地问题与本村村民商量解决措施,期间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合法上访,请求政府帮助。某日入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车辆遭到村民阻拦,但村民未持有任何器械,也未动手实施任何暴力行为,且仅阻拦两小时左右即和平散开,某派出所当即以普XX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调查。本律师接受普XX家属委托后,经过走访得知,普XX并未出现在阻拦现场,也从来没有授意过任何人组织阻拦,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