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心得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
非法侵犯公民信息罪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0110刑初546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某,男,1993年6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河南省,住上海市虹口区。辩护人龚玲,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一部刑诉〔2019〕16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9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