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专辑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

2021-12-03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那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本文介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2、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

浏览全文 >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浏览全文 >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的机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
浏览全文 >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有哪些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团体学校组织都没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决权。公安派出所,只能对警告,50元以下罚款由裁决权,超过这个限度,必须由县、市级公安机关执行裁决。

其中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是指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农垦等专业部门的公安机关。

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

浏览全文 >
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浏览全文 >
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我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

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浏览全文 >
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

浏览全文 >
八、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追诉期吗?

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追诉期吗?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浏览全文 >
声明:找法网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