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误诊案例赔偿由于医院的误诊,怀孕的魏女士不得不做了堕胎手术。为此,魏女士将该医院告到法院,要求被告医院赔偿2000多元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判决医院赔偿魏女士各项损失2000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000元。
2005年6月5日,怀有身孕的魏女士到被告医院检查,被告医院初步诊断为先兆流产,要求魏女士次日做B超检查。6月6日经B超检查,诊断先兆流产,魏女士得知此结果后表示放弃保胎,于是被告医院就为魏女士开具了抒罗康颗粒、产妇安颗粒、益母草冲剂、黑白热敏片等抗菌药物,并要求魏......
医疗误诊事故赔偿案情介绍:原告付某,女,46岁,因发热、盗汗、无力、食欲下降5天于2000年11月10日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B超检查提示肝硬化声像图、门静脉增宽、脾大、腹水。肝功能检查报告:总胆红素、结合胆红素、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均正常,TTT6u,总蛋白70g/L,白蛋白39g/L,A/G=1.3:1。该院以“矸硬化”收入内科住院治疗,期间,医方未对付某进行进一步检查,三天后出院,并按医嘱在该院门诊按肝硬化治疗,在门诊治疗期间,医方于12月12日再次对付某作B超检查,确诊所患疾病为肝硬化,对付某按肝硬化治疗近三个月。2001年2月5日,付某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头痛、呕......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形,而医疗差错则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尚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情形。据此可以看出,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唯一区别在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即医疗差错所造成的后果是一般性的,未达到病人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
实践中,医疗差错又可分为严重医疗差错和一般医疗差错,前者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行为已给......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一样。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
【案情】
患者入院两年死亡,经鉴定医院诊疗行为不当。
2011年4月6日,林某因呕吐、胸闷、意识丧失摔倒被送至北京某医院急诊就诊,后入院治疗。2013年1月,林某在长期治疗后死于该医院。林某家属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主张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要求其对林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经司法鉴定,林某死亡原因为小叶性肺炎伴多脏器萎缩,功能衰竭,其中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在导致林某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参与度数值为40%-60%。最终法院判令该医院构成侵权,对林某的损害承担60%的赔偿责任。此后,......
在实践中,被医生误诊为精神病索赔多少钱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误诊的概述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二、被医生误诊为精神病索赔多少钱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