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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追缴程序

2022-02-16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后,决定起诉的,将进入审判阶段。刑事案件的审判一般也分为一审二审制度,遇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等情形的,可以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刑事判决追缴程序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判决程序
一、刑事判决程序

(一)第一审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三)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有两种:

(1)死刑复核程序;

(2)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复核程序。

(四)审判监督程序。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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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案件程序怎么走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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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案件撤销程序
刑事案件撤销程序为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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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案件申诉程序具体规定是什么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42条规定,申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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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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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刑事判决如何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2、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3、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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