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我国未设上限。但实践中各类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加之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保证金数额幅度难以做到划一,保证金的数额可以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重罪高于轻罪原则
从刑法理论说,重罪的社会危害性应明显大于轻罪。相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受到的刑罚制裁就重,由此,司法机关对重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加大。因此,其保证金数额幅度应明显高于轻罪的保证金数额幅度。
2、高收益者高于低收益者原则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在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