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包含三个要素:
(一)原物须为有体物;
(二)孳息的产生主要是自然因素;
(三)孳息可以与原物分离。果树产出的水果,水稻产出的稻谷,鸡生下的鸡蛋,牛产下的小牛......这些均是典型的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因财产交他人用益而产生的收益。如存款利息,股票分红,租金等。
自然增值是指因在夫妻未投入任何时间、智力、金钱、劳动等贡献,......
关于法律所要规范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无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原物和孳息是否都必须返还给权利人。第二,返还原物和孳息后,对于无权占有人为维护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是否可以要求权利人返还。
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各国立法存在一些差别,此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对善意占有人可否保留孳息的争论上(而对于恶意占有人的原物及其孳息返还义务,各国立法均无异议)。善意占有人是否要返还孳息?一种立法例认为,善意占有人原则上不负担从原物上获得收益的返还义务和赔偿义务。例如根据《德国民法典》第987条、第993条的规定,善意占有人既不负有返还收益的义务......
在离婚时候,夫妻双方财产分割问题上有很多牵扯,在财产分割里,房产分割又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在离婚时,房产增值了,那么这个时候房产的增值部分要如何计算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1、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都有孳息之名,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现有的立法例看,多将其并物权法列规定,但它们本质并不相同,而且分属不同领域。两者区分的基础,在于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
(一)物质形式不同
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
很多人在签合同时经常用到“押金”“定金”“订金”“保证金”“违约金”“滞纳金”等名词。那么,契税滞纳金可以计入资产原值吗?契税征收标准有哪些?契税什么时候征收?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契税滞纳金可以计入资产原值吗无论是什么情况下的税收滞纳金,都是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不能税前扣除。
二、契税征收标准有哪些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
孳息分为法定的孳息与天然的孳息,两种孳息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定义与内容上的区别,甚至在归属上都存在着不同,因此区分清楚是必要的。那么合同中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和归属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一、合同中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和归属问题
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区别和归属。
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