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赔偿的问题,一般根据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作出判断。
如果买卖双方有签订协议规定退货赔偿问题且双方之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导读: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小编将为您讲解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近日,上海市消协一则“无理由退货只是美丽谎言”的消费警示,让人们对商家的“信誓旦旦”多了几分顾忌。“无理由退货”遭遇尴尬,商家固然有责任,但消费者也该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把‘无理由退货'这柄尚方宝剑舞过了头?”
新世界商城向记者介绍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一位顾客怒气冲冲地要求退换皮鞋,理由是鞋底开裂。工作人员一看,发现鞋底满是钉子印,原来这位从事建筑行业的顾客经常穿着新皮鞋跑工地。工作人员解释说,皮鞋是袋鼠皮制成的,穿着舒适但不耐磨,鞋底开裂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但顾客执意认为“无理由退货”就应该什么都能退。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消费者故......
日前,市民高女士向某维权栏目投诉称,淘宝网上X专卖店发送衣服尺码不对,七天内难退货。7月28日,某维权栏目联系X后,对方同意妥善处理。
高女士称,7月15日,她在淘宝网上X网店以37元价格买了件原价95元的青花瓷上衣,大小为3XL,17日收到货时,发现衣服大小为4XL,当即致电快递单上所显示X联系手机,对方关机,在多次拨打手机均关机情况下,又向该手机发短信,仍没有回复,“以后每天发短信要求退货,不予理睬”。
《消法》第二十四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