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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如何进行

2021-09-19 12: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那么房屋权属登记如何进行?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屋权属登记如何进行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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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买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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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
一、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

对于已经确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权属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人,这是没有异议的。

对于没有确权的房屋:

1、如果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2、持有出资建房的相关证明,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3、通过买卖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4、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能够提供赠与或者继承的有关材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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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产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房产权属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向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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