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被申请人有15天的异议期,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支付令生效,申请人可以在支付令生效2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支付令,即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
支付令具有强制性,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在收到法院来的支付令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充分的重视,并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来处理:
(1)拖欠属实的,可以在支付期限内(1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无效。因此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用人单位如果认为支付令所说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
提出异议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对支付的数额或者支付的理由提出异议,而不能“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等理由提出异议,更不能提出口头异议。
(3)如果用人单位在15天之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15天以后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欠申请人XXX元人民币,现到期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还款的义务,为此,申请人提出贵院下达支付令之申请。请依法核准。(写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事实和根据)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被申请人有15天的异议期,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支付令生效,申请人可以在支付令生效2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支付令强制执行期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