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核心问题。
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公平正义,需要对该原则进行灵活运用,即进行举证责任的转换。
以甲与乙的民间借贷纠纷为例,甲主张乙应偿还借款,而乙则抗辩未收到款项。
在此情境下,根据传统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甲应承担证明借款已支付的举证责任。但若严格按此执行,可能导致不公。
因此,有观点认为,应将部分举证责任转移给乙,由乙承担未收到款项的举证责任。若乙不能证明,则应承担败诉风险。
举证责任的转换并非完全免除主张方的举证责任,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将部分举证责任转移给另一方。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债务人抗辩未收到款项时,将部分举证责任转移给债务人,既考虑了债务人可能的过失,也平衡了双方的举证责任。
此外,当债务人无法提供反驳证据时,应承担败诉风险。
面对民间借贷纠纷,了解举证责任转换规则至关重要。希望本文能助你解决法律难题,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找法网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