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下:
1、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应提供与债权人的借据,并且证明其举债所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共享。
2、另一方,辩称不知情该债务的,应提供反驳证据,即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明知道债务由夫妻一方来承担。
对于以上可疑夫妻债务处理,可以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不承认,并且根据已有证据难以查明事实的,可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