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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易主 起诉被阻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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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周某找朱某借了十万元,后朱某要不到欠款,就要担保人宋某偿还,宋某代周某还钱后,拿借条找周某照样要不到钱,去法院起诉也被驳回。

  宋某凭一张他人的欠条来到法院起诉,被立案法官告知不予立案。不知缘由的宋某在听取了法官的耐心解释后,才明白原来自己不够主体资格。

  去年2月,经宋某介绍,朱某借给周某10万元钱,当时朱某是看在朋友宋某的面子才出手把钱借给了周某,而且由宋某口头做了担保,于是在周某为朱某出具借条后,周某顺利拿到了十万元钱。然而,过了还款期限,朱某向周某多次讨要未果,转而找到了宋某,要求宋某想办法偿还此款,宋某碍于面子和当初自己许下的担保承诺,无奈东凑西借,把周某的“窟窿”算是堵上了,换回的是周某当初为朱某打的欠条。手握欠条的宋某同样遭到朱某的境遇,要不到钱不说,后来连周某的面都见不到,一气之下,想到反正自己拿着欠条,告到法院不怕你赖账。可是当宋某拿着欠条到法院要求立案时,得到了如上答复。

  在立案法官初步审查宋某递交的诉状和欠据后,认为从宋某所凭的欠条上看,债权人为朱某,债务人为周某,而且没有体现担保内容及担保人 ,所以只有朱某可以作为原告,况宋某与朱某并没有债权转移的协议,故此法院以宋某不够主体资格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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