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开车出门,岂料遭遇交通事故,小轿车全部烧毁报废。所幸人员逃避及时,没有造成伤亡。车主闫先生为此与交通事故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对事故原因存疑,应当提示闫先生申请,或者由保险公司自行要求相关部门开具火灾原因认定书,以确定事故原因,现保险公司并没有履行举证义务,不依约定进行理赔,而对闫先生的理赔申请提出抗辩,缺乏事实依据。
据此,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