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总公司进行投诉:可以向所购买保险的总公司,投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作为,无故克扣理赔金等,等待总公司的协商与反馈;
2.向保险业协会投诉:保险业协会作为保险行业的自律机构,通常也会受理投诉问题,消费者也可以想保险业协会进行投诉;
3.向保监会投诉:银保监会为保险行业的最高约束机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银保监会投诉,如拨打保监会投诉电话等,然后和银保监会的工作人员反映相关的情况,等待保监会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保险公司理赔的材料有: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2.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
3.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
4.索赔清单;
5.出险检验证明;
6.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