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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知识问答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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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政府第22号令)第六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

  问: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

  费用结算标准:在青岛市所属五市诊疗生育的,按当地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县级城市诊疗生育的,按青岛市五市平均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地级及以上城市诊疗生育的,按市内七区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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