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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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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征用其他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被征耕地的青苗补偿,为当季农作物的产值。被征土地上的住宅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水井、管道、电缆、棚圈、

  第三十条 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征用其他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

  被征耕地的青苗补偿,为当季农作物的产值。被征土地上的住宅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水井、管道、电缆、棚圈、围栏及其他设施,按照实际损失合理补偿。征地方案公告后抢种的作物和抢建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 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第三十二条 征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牧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第三十四条 为公共利益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实际投入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收回国有土地不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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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2010年广东省将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今年珠三角各市要争取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示范点,东西北地区争取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示范点。同时,各市也要注重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在“三旧”改造中也将注重保障民生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介绍,“三旧”改造已经成为广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内需、建设宜居城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2010年,该省将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确保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   6月底前全省各市都要完成“三旧”用地转向数据库建设。今年,珠三角各市要争取每个县(市、区)有一个示范点,东西北地区争取每个地级市有一个示范点,以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省国土资源厅还将适时举办全省“三旧”改造项目推介会。在“三旧”改造中,也要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   在开发补充耕地方面,2009年全省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53.7万亩,是往年平均水平的5倍,大大拓展了建设占补平衡的空间。其中,阳江、清远、肇庆三市开发补充耕地数量位居全省前三位,占全省总量的四成。招玉芳介绍,今年我省还计划完成开发补充耕地30万亩。   2010年广东将修订《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提高该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同时,我省还将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出台《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着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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