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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特点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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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必须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本文开头提到的评论意见已显示,由于代理人不守信、理赔难、退保手续费高、保险管理人员劳动报酬高等诸多原因,消费者

  1、必须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

  本文开头提到的评论意见已显示,由于代理人不守信、理赔难、退保手续费高、保险管理人员劳动报酬高等诸多原因,消费者对我国保险业存在很多的不满和不信任。对保险行业的种种不满,必然导致消费者对保险业的抵触心理或不信任。如果不加以改善,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不信任会进一步加剧,保险信用体系一旦出现较大的危机,则必然会影响巨灾风险体系建设。

  因此,本文认为保险业当前的最大挑战之一即是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树立保险“一人为众,众人为一”诚信互助行业形象,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

  2、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科学采集和整理巨灾损失数据,并尽早建立我国巨灾损失模型

  我国巨灾风险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原始数据并没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采集和整理,我国保险公司也缺乏相关数据,因此科学采集和整理巨灾损失数据,计算巨灾期望损失成为科学管理巨灾风险的首要任务。

  从美国CEA费率计算经验可知,加强与地质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巨灾风险管理可以充分利用这些部门的原始数据进行编制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可加快我国巨灾损失模式的建立。

  3、必须继续推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各保险机构的资本金和偿付能力

  参与巨灾风险管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除了技术上挑战外,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的要求也很高。据报导,2007年的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多亿人民币,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的经济损失达1900亿人民币。以30%的承保能力计算,要求我国保险业需要有120-600亿人民币左右的偿付能力。而美国CEA在经营了无巨灾损失发生的12年,偿付能力才超过80亿美元。因此,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各保险机构的资本金和偿付能力成为我国保险业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又一巨大挑战。

  在发展中提高各保险机构自身的偿付能力,是我国保险业在几十年的经营管理中获得的经验,也是各保险机构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必备条件。因此,必须继续推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促进保险公司在参与我国巨灾风险管理时发挥更多大的作用。

  [1]保险公司选择是否加入CEA的主要考虑是其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一般而言,加入CEA的最明显好处就是可以分散单个公司所积累的地震风险,同时公司还可以继续在加州的房主保险市场上开展业务(因为提供地震保险是法定) 。此外,还可以通过为CEA提供承保、理赔等服务而取得佣金和营业费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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