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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监管保护投保人权益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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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特色四: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两大部分所作的大量修改,都体现了新《保险法》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强调。本文列举9个保险合同法的例子。1、明

  特色四:保护投保人的权益

  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两大部分所作的大量修改,都体现了新《保险法》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强调。本文列举9个保险合同法的例子。

  1、明确了不同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利益"的要求。据专家介绍,旧法对"保险利益"规定得比较笼统,也没有区分人身险和财产险合同对保险利益的要求。事实上,人身险合同中,投保人在投保时要具有保险利益,而财产险合同中,投保人是在出险时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中还增加了一条: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有可保利益的。

  比较常见的例子是,企业为自己的员工投保了团险,是有可保利益的。但这并未体现在旧法中。新法中,企业可以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对员工有可保利益。企业投保团险时,受益人只有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指定为企业;退保时,要明确让被保险人知道。这在《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这样的部门规章中已有所体现,这次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2、明确了保险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关系。除非投保人和保险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否则,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同意承保即生效,这杜绝了过去常常发生的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还未生效"为由拒绝理赔的事情。

  3、明确了在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上,保险人必须先行询问,即"询问告知"原则。同时,对于投保人因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虽可以解除合同,但该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起30日内必须行使。更重要的是,针对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规定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也要求投保人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但一直让老百姓困惑的是,"我不是保险专业人士,哪些应该告诉保险公司呢?你不来问我,我因为过失没有告知,或者根本没办法告知,最后出了险,你以我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冤枉啊!"

  根据新法,如果只是一般过失,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拒赔。譬如保险公司问"你有没有在其他公司买过意外险?",投保人说"我没有买过"。结果保险公司发现他买过,但这是他的劳动单位为他投保的一份团体意外险,没有告诉过他,保险公司便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拒赔。[page]

  所谓"如实",是指"如我应当知道","如我已经知道",而不是"如我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要考量投保人的主观意愿,确实比较难以认定,但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人的行为、当时所处的境遇,按照一般的通识理解,来考量出他的主观状况。

  4、明确了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对免责条款应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作明确说明。如未履行这两项义务,该条款无效。

  新法中规定的"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可以是明显较大的字号、显眼的字体颜色(如黑体字)。提示过了,保险公司还要对条款内容明确说明,那怎么证明说明过呢?电话营销有电话录音;对于传统的营销渠道,上海市场上有《新型寿险产品投保手册》和"上海市个人营销寿险新型产品服务确认表"。

  5、明确了格式条款绝对无效的情况: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例如,《合同法》规定的保险公司应尽的义务,保险公司不能在保险合同中加以排除。过去,有的保险公司喜欢在保险合同条款中耍这么一招:"即使本公司及相关代理人未向您询问相关情况,您也应当主动告知。"这样的条款根据新法是无效的,因为它免除了保险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的询问义务。

  6、明确了保险人核定保险金的期限:最多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明确了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的期限:最多10天。对于该赔的,如果保险公司在核定完后的10天内还没有赔,投保人向法院起诉时可以算利息。

  7、保监会对于格式条款没有解释权,解释权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旧法规定得比较含糊,导致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一个认识误区:对于任何保险合同格式条款,都要做出有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解释。这是不对的。新法对此作了概念厘清:先看条款有无争议,没有争议的,按照条款文义来;有争议的,要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有一个老人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险,条款规定:"如果你作为营运车辆的随车人员时,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保险金的50%。"有一天,投保人押运一车西瓜,承载西瓜的车为营运车辆,该老人作为押车人员之一出险了,要求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保险公司只肯赔50%。投保人闹到法院上,要求法官作出有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解释,法院说:"保险合同条款在文义上没有任何歧义,"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抗辩,赔了保险金的一半。这是人民法院很好利用格式条款解释权的案例。[page]

  8、"买卖不破保险",即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根据新法,二手车过户后,新车主直接就继承了车子的保险保障,即便保险公司还不知道车子已经换了主人。

  不过,新法在实践中也会产生新难题:一旦新旧车主都未通知保险公司过户的事情,而上家又偷偷地退保了,新车主还一直以为有保险。此时出险,保险公司要不要理赔?

  9、责任保险赔付中,关于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规定。以前有这样的事情:被保险人开车撞了行人,被保险人就是不去申请理赔,行人没办法从被保险人这里拿到赔偿。对此,新法规定,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保险人应当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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