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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伊春飞机失事反思航意险的意义

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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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伊春飞机失事】北京时间8月24日21点35分,一架航班号为VD8387的EMB190型客机24日晚在伊春机场附近失事,客机降落前机体断裂降落后起火爆炸,当时机上共有96人,其中乘客

  【伊春飞机失事】北京时间8月24日21点35分,一架航班号为VD8387的EMB190型客机24日晚在伊春机场附近失事,客机降落前机体断裂降落后起火爆炸,当时机上共有96人,其中乘客91人,机组人员5人。根据最终核对,伊春“8·24”客机失事已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其中7人为重伤。

  什么是航意险?

  航意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其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

  航意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现时国内各家寿险公司所使用的为1998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和费率。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国内和国际航班的乘客均可购买,赔付标准一样。 同一名乘客最多可买10份航意险。

  航意险的意义有多大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因性质属于人身保险,最初仅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2002年《保险法》第一次修订后,财产保险公司也开始经营。在人身保险的保费总量中,估计航意险所占比重不到1%,但市场相当混乱,其表现,一是手续费居高不下,可达80%以上;二是假保单泛滥,由于多年没有发生空难事故,假保单往往不能在索赔时被发现。

  航意险是一种纯保障性的产品,目的仅在于承担风险、提供保障。航意险之所以存在,是社会对其有需求。但笔者总以为,在当前情况下,航意险的意义并不大,也并非不可替代。理由如下。

  其一,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伤亡承担40万元限额的赔偿责任。乘坐飞机的旅客,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航空公司在法律上要负赔偿责任。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限额原为7万元,2006年国家民航总局发布新的规定,把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限额提高到40万元,并规定赔偿限额将随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而适时调整。这就是说,在无其他任何保险的情况下,旅客发生人身伤亡,能得到航空公司在40万元限额内的赔偿(旅客死亡,一般要赔偿40万元)。

  40万元是什么概念呢?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是29229元,40万元相当于城镇职工13年的平均工资收入。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可以满足基本需要。当然,乘坐飞机的旅客,大部分是中高收入者,40万元的保障可能不足,还需要另外的保障。[page]

  其二,因公乘坐飞机发生伤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旅客乘坐飞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私,如旅游、探亲等;另一种是因公,如出差、开会、调研、考察等。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乘坐飞机时,发生人身伤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者,除由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外,还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给付伤残津贴;因公死亡者,给予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6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按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补助金约为1.46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为11.69万元-14.6万元,两项合计约12万元-1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给,因供养情况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因公乘坐飞机死亡的旅客,从航空公司得到40万赔偿后,还能从工伤保险中得到10万元以上的给付,共50万元以上。50多万元的保障,某些人可能仍感不足,还需要另外的保障。

  其三,其他意外伤害保险远比航意险保障充分而且成本低。乘坐飞机的旅客如果认为40万元、50多万元的保障仍不充分的话,可以购买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一年,承保各种意外伤害(包括乘坐飞机);另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只承保从事特定活动的意外伤害,如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乘坐各种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航意险属于特种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几乎是最小的,只承保一次乘坐特定航班的意外伤害。如果购买全年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包括50万元保险金额的航空意外保险,一般只需要100元左右。经常乘坐飞机的人,购买全年意外伤害保险,成本比每次购买航意险低得多,保障也更为充分。而且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代理手续费比航意险低得多,基本上没有假保单。

  经常因公乘坐飞机的人,之所以愿意每次购买航意险,很大的原因是购买航意险支出的保费能报销,而自己购买全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不能报销。本来,如果单位为员工购买团体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价格比个人购买还可以低一些,但因支出的保费一般不能在成本中列支,所以单位一般不会为员工购买。从理论上讲,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之后,没有义务再负担员工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如此说来,单位无义务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也无义务报销员工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当然也无义务报销航意险的保费。

  总之,乘坐飞机的人,即使不购买任何保险,也并非没有保障,航意险的意义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大。航意险也并非不可替代。需要保障的人,并非只需要航空意外保障,也需要其他意外保障,购买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要比购买航意险划算得多。虽然飞机的意外事故概率比汽车低得多,但发生空难事故时,乘客生还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不经常乘坐飞机的人,还是认为有必要购买单次航意险。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航意险还是应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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